2020年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网络培训的相关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06-16 浏览次数: 515
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新教传〔2020〕132号)要求,现将2020年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网络培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.培训时间:2020年6月10日-8月20日,为期70天。培训期间,参训教师可根据个人学习需要,自主完成课程学习。6月10日起,完成微信缴费的参训教师通过电脑或手机下载“超星学习通”客户端,凭个人账号和密码(账号:个人身份证号,默认密码:123456)登陆后,即可进入相应班级进行在线学习。

2.报名时间:请各高校于2020年6月2日前将参训教师名单报送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邮箱xjgszx@qq.com。报名表在工作群群文件。

3.培训缴费:参训教师通过“新疆师范大学”公众号进行微信缴费。按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收费公示试行的规定,培训费收取标准为480元/人。重修每科120元,在缴费时选择科目。

4.结业考试:为方便教师自主学习需要,此次培训提供两次结业考试,第一次考试时间为7月4日(高等教育学、高等教育心理学)、7月5日(高等教育法规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);第二次考试时间为8月8日(高等教育学、高等教育心理学)、8月9日(高等教育法规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)。参训教师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内容学习和结业考试,即为完成岗前网络培训学习任务。两次考试均未参加者,视为放弃结业考试。

5.有关要求。参训教师务必遵守网络信息安全有关规定,不得通过在线教学平台发布与课程无关内容。一经发现,将及时上报至上级管理部门,予以严肃处理。

参训教师申请免修必修课程的,由所在单位审核其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成绩单原件,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报送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。